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可缴1645元

创建时间:2015-07-23 14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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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据了解,今年的月缴存额上限比去年略有提高,2014年度南宁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550元,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506元,合计为3012元。此次调整,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3707元,其中,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1645元,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400元。

  据悉,截至去年底,南宁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01.25亿元;累计办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6.37亿元;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.12万笔,发放贷款总额127.52亿元;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,发放项目贷款1.1亿元。去年,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7134个,实缴职工人数58.01万人。
  今年7月起至2016年6月30日,广西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,即统计部门公布的南宁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69元,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,仍为1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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